1. 加V账户的推广性质必须为自主推广;
2. 账户必须符合百度对加V客户的筛选条件(筛选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账户历史违规情况的评估、账户的消费情况等),只有满足条件的客户可以自主申请加V,不满足筛选条件的客户不可申请加V,对符合加V条件客户的筛选原则由百度制定,百度拥有最终解释权;
3. 申请加V的帐户必须已通过百度的真实性验证,或已与同一客户关系下,通过了真实性验证的账户完成了关联,百度对真实性验证的方法、流程及结果拥有最终解释权;
4. 在申请加V时,属于相同资质主体下推广性质皆为自主推广的账户,所有账户必须全部加入同一关联圈,否则不可加V。且在申请加V时间前的所有已关联的自营类账户,不可申请解散或申请退出关联,否则视为该客户不满足加V条件,百度有权对不满足加V条件的客户进行撤V操作;
5. 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客户,才可加V,并享受相应特权。